根据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农函〔2023〕50号)和《关于启动2023年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和名匠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核,采取直接认定方式,拟认定张兴国同志(详见附件)为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88999288。
附件:2023年长沙市初级新型职业农民拟认定名单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