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编办[2020]159号文件《关于明确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队)有关机关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经中共长沙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队)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调整如下:
资源管理科(旅游发展科)更名为旅游发展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法规科)更名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撤销天马山景区管理科、桃花岭景区管理科、咸嘉湖景区管理科;新设风景资源保育科、财务科、综合执法科。
调整后,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队)内设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党群科)、旅游发展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风景资源保育科、综合执法科;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科长(主任,正科职)6名、副科长(副主任、副科职)7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