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25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函〔2022〕12号)和《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湘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新民社发〔20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勤人员实际,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事业工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云
副组长:王桃兵、蒋 敏、刘 娜、熊 高、李珏瑞、
张海双、彭金龙、李大智、骆青桦
成 员:雷 培、熊丽洁、贺佳辉、江俊宇
机关事业工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党建办。
二、考试对象范围
1.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3.凡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设置而未完成的事业单位应在完成岗位设置后,才能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三、报考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 (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晋升技能五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7.工人考级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考核
1.个人申请(1月10日-1月14日)。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2.资格审核(1月24日-1月26日)。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审核备案(2月5日-2月8日)。在完成公布考核方案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后,将拟参考人员资格审核资料和个人档案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
4.考核(待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采取考察的方式,并结合我单位日常和平时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能进入技术业务水平考试程序。技术业务水平考试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由领导小组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如下: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望月湖街道四楼大会议室
(3)考试时间:(待定)
(4)考务人员:领导小组成员2-3名,纪检人员1名
(5)合格人员确定、公示。考核结束后,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考核合格、且技术业务水平考试60分以上等情况,由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区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确认。
五、待遇兑现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备案后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实现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聘用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对申报参加岗位等级考核人员的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