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8月22日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和《湖南湘江新区全面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湘新安发〔2022〕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望月湖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验收实施方案。
一、验收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智慧感烟报警器验收工作小组:
组 长:彭金龙
成 员:汤文岳、贺佳辉、吴淑良、赵志红、各社区专干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社区对照新区要求做好验收。
二、验收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2日
三、验收安排:
时间安排 |
验收社区 |
记录人员 |
时间安排 |
验收社区 |
记录人员 |
10月13日 |
溁湾镇 |
汤文岳 |
10月18日 |
荣龙 |
赵志红 |
10月16日 |
湖东 |
赵志红 |
10月19日 |
岳龙 |
汤文岳 |
10月17日 |
湖中 |
汤文岳 |
10月20日 |
荣华 |
赵志红 |
四、验收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新区推广安装智慧烟感是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示和督办的,主要目的是用“技防”手段夯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扭转“小火亡人”事故频发的局面。此项目经新区主任会议审议明确,由新区管委会下拨资金,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目前,我街各社区已按照计划完成了推广安装任务,进入验收工作阶段。因验收工作关系到项目资金下拨和后期的专项资金审计审查(区应急局组织),工作小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要严格标准,规范流程。根据《方案》要求,各社区推广安装任务完成后,首先由街道安委办会同纪检监察室对独立烟感安装工程项目自行进行验收核查(验收表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自行验收完成后,新区应急管理局会组织开展抽查,对抽查合格的,按项目实际安装数量核定和下拨奖补资金(联网型产品单价不超过173元/个,普通型产品单价不超过59元/个)。新区验收合格,奖补资金到位后,街道安委办会同财政所按有关财经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支付工作(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三年)。
三是严密组织,确保实效。本次验收人员由街道应急、纪检、消防及相应社区各安排一人参加验收,各社区提前准备5份《望月湖街道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具体安装详情表》(附件1-1),分发验收组人员,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各验收人员确保电话畅通,确保验收一站式成功和有序高效。
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