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望月湖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则。
一、爱卫会的性质及组成
爱卫会是望月湖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望月湖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个别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安排意见,经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爱卫会的基本职能
(一)依据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望月湖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爱国卫生有关法规、标准,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健康知识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切实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三)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各类爱国卫生活动,讲究卫生,除害防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单位等卫生创建活动。加强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统筹协调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
(四)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创建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控烟行动等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五)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三、爱卫会的工作方法
(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每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总结。
(三)坚持科学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效果评价,加强工作督导,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各项工作质量。
(五)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鼓励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开展。
(六)创新和畅通信息交流,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反映各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四、爱卫会的工作机构
爱卫会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负责承担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起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计划和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职能。筹备和召集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和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以及烟草控制、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调研指导、技术评估。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以及各项年报统计工作。
五、爱卫会的会议制度
(一)全体委员会议。每年由爱卫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爱卫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委员会相关成员参加。
(三)联络员会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之间具体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爱卫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
六、爱卫会的巡查制度
爱卫会建立委员视察(督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有关委员开展专题工作视察(督查),扎实推进爱国卫生督查工作制度化,进一步推动望月湖街道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
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