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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江新区民政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新区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新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民社各项工作,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谱写民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持续提高党建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兴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强化党组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实现“优服务、严监管、强队伍”,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民生保障部门。通过“三会一课”、廉政党课等形式深化党章、党纪法规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的学习,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深化廉政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筑反腐倡廉防线,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保队伍。

二、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努力降低失业率,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定扩大就业规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控制在4.5%内。鼓励引导返乡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资金监管;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持续落实就业政策。

(四)创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构建“乐业湘江”智慧就业云平台,打造企业与就业者信息互通渠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组织“十五条”产业链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综合公共和社会力量,满足企业用工与群众就业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大学生就业服务模式和品牌,举办“湘江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构建“创业就业首选新区”的就业生态体系。

(五)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产业和劳务需求,突出特色技能优质项目,强化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各类产业技能和创业青年人才1.1万人以上,组织实施首届“湘江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保、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保、医保政策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愿,全面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落地落实。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为契机,着力推进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单位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用好全民参保数据库,提升参保质量,实施精准扩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七)加强医药服务管理。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及时落地湖南省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的管理政策,规范药品耗材挂网采购管理,推进药品耗材价格整体回归。支持中医传承创新技术项目、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新技术新项目进入临床。

(八)平稳推进各项改革。提升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水平。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推广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有序开通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门诊统筹报销的便捷度。推动职工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向互助共济模式转变,实现医保制度更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严格按照省人民和记AG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工作。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9号)文件要求,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保权益,助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实施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提升养老金的综合“替代率”,逐步健全补充养老保险体系。分类分步推进“三区合一”后医保、社保的整合转移接续工作。

(九)严格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助企纾困,继续落实社保缓缴政策,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城乡居保保费代缴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做到应缴尽缴。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形式,持续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清单,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及代发待遇落实等工作。

(十)保障社保、医保基金安全。提升业务水平,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推进落实医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全区DRG付费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区域内公平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购买服务效率。做好基金监督统计、要情和预警信息处理;完善基金监督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基金监督巡查常态化、全覆盖,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十一)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创新服务,优化社保、医保经办环节。根据“一网通办”的要求,不断增加网上经办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制作业务办理简明流程图、流程清单、常见问题解答等业务办理指引,确保老百姓“看得懂、办得好”。加强业务培训,构建面授、远程、视频等全方位培训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全面推广医疗救助市域内医疗费用“一站式”服务,贯彻落实《长沙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坚持“建体系、强管理、优服务”工作主线,突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聚焦群众医保需求,以构建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为目标,提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办理医保事项耗时长、跑路多、手续复杂等堵点、难点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十二)提升社会兜底保障水平。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收入信息精准核对、救助资金精准发放、保障政策精准衔接、救助需求精准供给。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强化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推动落实低保扩围增效,加大低保边缘人口和生活支出型困难人口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因疫因灾遇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狠抓救助队伍建设,创新业务培训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三)夯实治理基础。按照“民政标准化建设年”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业务、服务、管理、建设的标准化,力求实现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指导完善并督促履行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文明程度。推荐评选一批省市优秀村(居)规民约。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公共卫生、人民调解等下设委员会,指导做好“村改居”、成立(筹备)新社区工作。推动解决东方红、白马街道区划代码赋码历史遗留问题,做好道路命名和联合勘界工作。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高标准完成荷叶塘社区“做靓社区 ”创新实验点建设,争创一批省市和谐示范社区(村)、农村便民服务示范点和真抓实干示范(优秀)街镇。

(十四)增强服务能力。修订完善《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进管考出”全流程、闭环式、精细化管理,实现待遇标准三区统一,并稳定提高。强化正向激励,探索退出办法,充分调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三个清单”,持续为社区(村)减负增效。

(十五)提升治理水平。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突出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统筹协调功能,通过区域化党建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推进社区治理。探索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做好民政部、省厅、市局相关试点项目的推进和验收评估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加大和记AG购买服务力度,培育扶持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工站提质升级,创建一批省级五星级社工站。建好用好湘江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园,打造“湘聚新区·绘城大爱”品牌;加强“五社联动·幸福邻里”示范社区(村)建设;大力推动设立社区发展基金;认真组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工师资格考试,提高全区社区人员持证率;规范志愿服务,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推行“道德银行”“时间银行”等做法,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五、加强社会服务管理

(十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加大民生实事工作力度,完成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新建2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改建20个老年人助餐配餐点、完成46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风险隐患防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的监管,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探索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监管途径和办法。加强与住建、卫健、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解决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套、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等问题。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成立湘江新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强化行业管理;推进湘江新区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等级评定工作,打造一批特色项目和优质品牌,争创省市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十七)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做好辖区救助管理日常工作,突出救助站站内照料、站外劝导、医疗救治等环节,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擦亮“新区救助改写流浪人生”品牌。协同公安、城管和相关街道做好重点街区流浪乞讨行为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

(十八)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管理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网上通办”。加强婚姻家庭建设,深化婚俗改革。认真贯彻《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聚焦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行为,深入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私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尊重生命、庄重简洁的治丧方式,提倡厚养薄葬、生态安葬,树立殡葬新风。

(十九)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党委领导、和记AG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将问题、信息、经验链接共享,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级分类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做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加强阵地、队伍、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水平。提质改造村级儿童之家,加强运营管理,促进作用发挥。

六、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二十)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贯彻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配合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激励制度。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培训工作;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及调配政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二十一)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效能。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职称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量。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流程,探索企业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渠道。结合新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评审标准、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一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向省人社厅申请中、高级部分工程系列评审权限下放至湘江新区,积极推进职称评审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且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学会开展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并加强业务指导、监督。

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十二)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完善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制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全面提高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和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推进根治欠薪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国家欠薪平台和长沙人社“一码通”等各类投诉平台的线索处置力度,建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案件办结率达95%以上。不断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的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和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处罚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注重发挥多部门联合惩戒作用,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

八、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二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动态排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上访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逐人建立台账,落实“一人一册”、“一案一册”。培树行业、创业退役军人典型,培育一批“兵支书”优秀代表,树立正面形象。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矛盾问题化解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舆情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加强与政法、信访等各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形成常态化沟通联系,加强感情联络、心理疏导和思想引领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矛盾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健全完善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及时准确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抓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理清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扎实完成好优待证制发和申领的后续工作,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精准把握退役军人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新期盼,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持续开展“五优”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到优”转变。积极探索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乡镇街道人武部合力协作。

九、提升残疾人工作服务品质

(二十六)加强残疾人思想引领和权益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团结领全区残疾人朋友听党话、跟党走。着力夯实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基础,开展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做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宣传报道。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加大法律救助力度,开展“双联双百”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残疾人群体稳定,救助慰问困难残疾人。

(二十七)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平稳落地。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项民生实事工程。开展辅具适配补贴、光明关爱等重点康复项目。推动扶残助学应补尽补,落实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按比例就业,发展辅助性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加强对托养和康复机构的管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抓好14家为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十、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

二十八聚焦政策兜底,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统筹落实省市区和记AG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任务部署,高质量完成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统筹稳增长与保就业、优政策与稳就业、强服务与促就业的关系,确保就业特别是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规模稳步扩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稳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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