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2023年10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岳麓公安分局、坪塘街道应急办、坪塘派出所对莲花山村江西冲组进行安全检查,在一居民房内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原材料,盒装擦炮制成品5085盘,未装药擦炮空盒5000余盘。现场触目惊心,各类物品混乱堆放,半成品高高堆起,现场4名人员正在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
经查,该居民房查获烟花爆竹及设备系张某所有,张某未取得《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许可证》,租用当地村民袁某空房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执法人员当即控制现场,封锁黑窝点各出入口,对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相关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张某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所未配备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防温、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备设施。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10月18日,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有关材料和证据移送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10月21日,岳麓公安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2月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万元奖励。
2、举报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
2023年12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含浦街道、含浦派出所对大坡村进行安全检查,在一栋两层楼民房内查获大型储油罐1个、加油机1台、铁质油桶28个、塑料油桶17个、汽油6461升。该油罐未设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现场也没有配备任何消防设施。
经查,油罐、汽油及相关加油设施所有人为卢某,当事人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低于市场价格非法销售汽油给周边汽车司机。执法人员当场对加油机、油桶、罐内汽油进行查封扣押,并调派专业车辆将非法储存的汽油转移到专业仓库,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12月19日,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12月21日,岳麓公安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2月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万元奖励。
3.举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4年1月4日,学士街道接到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学联社区联丰苑对面老粮仓仓库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学士街道立即组织核查,经查,该仓库存放各类烟花爆竹100余箱,当事人于某伟为牟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从他处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该仓库内用于销售。存放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且此民宅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当日,违法行为人于某伟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对非法存储烟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月14日,于某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2月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万元奖励。
4、举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3年11月15日,学士街道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学华村洲上组一处自建房屋内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学士街道立即组织核查,经查,该房屋内非法存储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40件,当事人肖某波现场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相关许可资质。执法人员对违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实施扣押,转存至专业仓库。当日,学士街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1月23日,肖某波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2月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万元奖励。(撰稿:向玲娅 一审:许晴枫 二审:金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