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四、基本支出
五、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征收、储备融资、土地开发和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土地一级市场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新区土地交易管理及土地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为实现新区耕地占补平衡而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及储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科、财务科、储备科、交易科、棚改科五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33.3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增加73.14万元,上升5.8%,主要原因为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决算1,206.2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1,31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1万元,占26.0%;项目支出972.18万元,占7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3.35万元。与2017 年相比,收支各增加73.14万元,上升5.8%。主要原因为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3.09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79.94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为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13.09 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其中:行政运行340.91万元,占26.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2.18万元,占74.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32万元,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调整预算数1,206.29万元,支出决算1,3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而调整了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类)和记AG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60万元,支出决算3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费用支出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和记AG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72万元,支出决算97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经批准的薪酬年度改革方案,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薪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34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61万元,为支出的8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1.30万元,为支出的18.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万元,支出决算8.01万元,完成预算的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9万元,占93.5%;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6万元,支出决算数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接待7批次79人次。减少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及新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出台制度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及整改,公务接待费开支管理制度入脑入心,严格遵守。
2.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7.49万元,全部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57.2%。减少原因:一方面是加强了对公务车辆的运行监管,进一步减少公务车辆使用量;另一方面2017年车辆做过一次大修,2018年无车辆大修支出。
3.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和记AG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中心按照财政部、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小组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对中心的部门决算按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得分93.93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新区土储中心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认真履责,狠抓落实,为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土地储备保障有力。2018年完成新区直接投资项目征地面积4,193亩,为年度计划3,001.47亩的140.0%。
2.土地供应管理有力。2018年完成新区(不含高新区)土地挂牌成交29宗,面积2,034亩,成交金额135.06亿元,为全年出让收入任务的159.0%;财政入库收入122.5亿元,为全年出让收入任务的145.0%;强力推进中心自有储备地的挂牌,成功出让了环达环保、五星村(1.61亩)、云盖电子、兆润、长特硬五宗土地,成交总价7.77亿元,为新区带来了财政收入。
3.耕地保护落实有力。2018年中心通过“落实祁阳指标、稳妥竞买指标、精准购买指标、协议购买指标”四种方式共落实到位耕补指标11,389.49亩(占目标任务的287.7%),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需要。
4.棚改统筹推进有力。2018年中心完成棚改任务619户,为市级年度任务200户的310.0%。全面协调推进了坪塘片、观音港、三汊矶三个老项目的扫尾;破难推进新生水泥厂征收签约、拆除腾地,三汊矶和蜂巢项目已全面实现扫尾清零;启动了模拟征收工作。
5.资产盘活扎实有效。一是2018年中心积极破难去库存,成功实现了“供五划一”,共盘活库存土地储备资产释放财政资金8.98亿元。二是针对白沙酒厂现行规划性质及近年暂无项目用地安排的实际情况,将地块移交给湘江城市运营公司管理盘活,实现了资产的有效利用。
6.党建、管理全面加强。新区土储中心依托党建,牢抓思想引领,强化队伍建设。一是规定动作步步到位。严格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支部“五化”建设、扶贫帮困。二是自选动作有声有色。新区土储中心结合党风廉政、文化教育、业务培训、群团工作编制了30个活动的全年活动一张表,按照时序,按表组织活动,如集中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举办专题学习讲座等,支部创新党性教育方法,主动策划、商请市委组织部,组织去正定县、西柏坡、雄安新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三是意识形态切实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7.服务质量规范、优化。一是财务规范化。新区土储中心以“4.20”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文电标准化。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坚持运行OA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办事合法化。继聘了优秀的法律顾问单位,为中心审查各类合同、协议50件次,起草、咨询其他法务文件、政策文件47件次,跟踪落实行政诉讼1件、民事诉讼1起,维护了新区土储中心的权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4.70万元,降低55.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中央、省市及新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出台制度规范;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和记AG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69.83 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17.2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24.7%;元,无工程采购预算和实际采购;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52.56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5.3%。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金额的1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和记AG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